秦风站了起来,走到书房正中那个沙盘前,凝视着沙盘里那座固若金汤的城池。“自我起兵以来,我一直都不喜欢城池攻防战,因为那代表着无数的士兵将会在这种血肉磨盘一般的攻防之中失去性命。攻克一座坚城,硬打的话,那基本上是用血肉累积起来的战果。所以我更喜欢歼敌与野外,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或者用其它的办法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对秦国如此,已经进行了数年的楚国战略也是如此。一城一地的攻克,再多的生命也会填进去。而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没有经历过那种死去活来的过往,当真是无法体会那种感觉的。”

看着秦风怅然若失的表情,想起他曾经经历过的往事,屋里几人不由一阵唏嘘。

“如果敌人能从龟壳里跑出来那自然是最好的,但是马越父子龟缩在城中这么久了,怎么才能让他们出来呢?你的战术欺骗,效果如何?”秦风转身,看着陈志华:“我从正阳调来了锐金营,从沙阳调来了撼山营,他们原本是武陵战区的支援部队,虽然采取了种种隐蔽措施,但是这样大军离开驻地的消息,是瞒不了多久的。牵一而发动作身,如果我们在这里仍然陷入了泥淖当中,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陛下,臣有把握。”陈志华声音很坚定。“这一个月以来,城里的秦军反应已经很异常了,出城活动的侦骑越来越频繁,看似凌乱毫无目标的是想扰乱我军的布署,但实则上相当有规律,臣将他们的活动路线绘制成了图之后,断定他们是在刺探一条袭击我中军大本营以及后勤大营的道路。这充分说明了,他们是想与我们决一死战的。”

何卫平接着道:“这一个月来,我们按照陈大将军的计划,四面出击,每一次的攻城,力度都在中等偏上,已经迫使上城的雷霆军愈来愈多,这也充分给了对手一个暗示,如果我们集中力量在某一个点上全力攻城,那以雍都城必然不守。雍都城太大,城内守军无法判断我军的攻击重点,便只能均匀分布防守,而掌握着主动军的进攻方则可以肆意选择任何一个攻击点。这一点,我们已经做得极其到位。第二,正因为我们的驻军分布于雍都四周,相互之间隔得比较远,中间留下了大量的空白地带,使得城中敌军能够有机会穿越我们的防线,直接进攻中军大本营,如果能击溃中军,毁掉我们的后勤大营,那对于我们来说,除了撤军之外,几乎没有其它办法可想。这是一个致命的诱惑,就算是我是城中主将,我也会拼死一搏的。哪怕中军防护得再严密,我也一定会这样干。”

“雍都城中力量并不弱,据臣估计,能够作战的雷霆军,大概在四万五千人上下,这四万五千人,全部都是披甲骑兵,如果应用得当,这是一股非常恐怖的力量。再加上城中十数万青壮士卒,秦军的确还有一拼的能力。”陈志华道:“因此,臣觉得,马氏父子一定会为了这一线生机而拼命的。臣之所以请求陛下调集援军过来,实则是因为为了迷惑敌人,我们的部队之间差距拉得较大,以便好给对手以机会。如果彼此之间呼应得太过于紧密,只怕他们就真的不愿出城了。但是如果秦军竭力一拼直击我中军的话,我们中军本部力量稍显薄弱,防守有余而歼敌不足,只要再添上一两支部队,便能将他们全部留下来了。”

“很好!”秦风鼓掌笑道:“既然你们都这样肯定,那么我也没有别的什么可说的了。和尚的锐金营,大柱的撼山营都是大明老营,无论是装备还是战斗力,都勿容置疑,他们已经在路上了。接下来的十天之内,他们会陆陆续续的到达指定位置,张网以待。”

“陛下,两个战营上万人马,怎样才能悄没声的跑这么远?”一边的野狗大惑不解地问道。

“这个简单啊!”秦风哈哈一笑:“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跟着商队来的啊!”野狗道。

“他们也是这么来的。”秦风笑道:“他们本身便扮成了一支支的大型商队,不过他们随行的马车之上装得可不是物资,粮食,而是他们的武器。这半年来,大明往雍都这个方向上的商队络绎不绝,成百上千人护送的大型商队比比皆是,倒也不怎么引人注目。倒是他们原来的驻地哪里,要掩人耳目更困难一些。必竟一支数千人的军队突然消失,是可以从很多方面打听出端倪来的,不过只要这边的战事顺利,也就无所谓了。”

“我还有一个问题。”野狗挠了挠头,接着问道:“先前陈将军也说了,那个雍都的新任将军很聪明,马越父子就算傻了一点,但也傻不到哪里去是不是?他们肯定知道不管是我们的中军还是后勤大营,都必然是防护最为严密的所在,攻打这两个地方,不见得便能讨得了好,真真正正是九死一生,那他们为什么还要来呢?要是我,就直接集中了所有兵力,卯足了劲往一个方向上去打,比方说他们尽出所有的力量来干我苍狼营,说句实在话,那我肯定是扛不住的。最终的结果肯定是被他们消灭掉,如果他们采取这种方式,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的大军驻地互相之间可是相隔得比较远,很难做到及时呼应支援的。”

“哈哈,野狗终于长进了。”秦风大笑,“不是那个性子一起来就光着膀子提着大刀开干的家伙了,能想到这一点,很不错呢。”

“陛下,我的确是长进了。”野狗毫无惭色地挺直了身子,洋洋得意地道:“您让我当了中部战区的大将军,我媳妇说,要是大将军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莽夫,那如何服众啊?要多读兵书,多学韬略,才能为陛下分忧。陛下也晓得,我是斗大的字识不得一萝筐的,勉强也就能看得懂军中的那些文书,所以我媳妇就一句一句的读给我听,再一点一点的给我讲解,我能不长进么?”

几人又是大笑,野狗这人,性子耿直,用陈志华平日的话来说,就是三根头发遮得住脸的人,惹恼了他或者他看不顺眼了,他立马跟你翻脸发飙,但这事儿一过,就又跟你亲热得如同亲兄弟一般,属于那种一根肠子通到底,啥心思都写在脑门上的那种人。

“志华,这个问题,你给野狗解释一下。”秦风忍着笑道:“野狗媳妇出身大家名门,以前我只觉得她知书识礼,想不到还精通兵法韬略,倒真是小看了她了。”

“是,陛下。”陈志华笑着道:“甘将军,你说的这种情况,那是的确存在的,我们现在的军队布防,也正如你所言,存在着这样一个漏洞,但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在别处看起来漏洞百出的布防,但在这雍都,却不成其为漏洞了。”

“这话怎么说呢?”野狗不解地道。

“甘将军,如果我们是打一座其它的城市,那么敌人的确可以采取你这样的办法杀出包围,逃之夭夭,但现在雍都却是一个特例。”陈志华指了指沙盘中的那座城市,“秦国全国都已经基本被我大明拿下了,所剩下的,不过是一些极其偏远的地方再加上这座雍都城了。敌人逃无可逃,正所谓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他们除了跟我们搏命之外,没有其它路可走,当然,如果他们想要投降的话,就又有出路了,不过很显然,马氏父子没有这个打算。”

陈志华指点头雍都城周围那一个个明军的布防点,道:“秦军对我军的战斗力是有一个基本的判断的,他们的确可以集中所有的力量消灭我们某一个方向上的军队,但想要完全吃掉,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很沉重的。甘将军,假如对手四万五千雷霆军全出攻击你的苍狼营,你能坚持多久?”

野狗皱起了眉头:“雷霆军全部都是骑兵,有利也有蔽,如果他全军尽出,我当然不会真傻到跟他们去野战,肯定是据营而守,尽量地减少他们骑兵的优势,同时利用我大明犀利的军械给他们造成大量的杀伤,如果对手不计伤亡的话,顶一天,我估计就是苍狼营的极限了。”

“没有雷霆军压阵,那么雍都城的其它守军能够顶得住我其它几个方向的军队的一天的攻击吗?”陈志华问道。

“有点悬!”野狗道。“你是说雷霆军投鼠忌器?怕我们干脆利落地舍弃掉一个方向而趁机拿下雍都城?”

陈志华摇了摇头:“敌人不会采用这种方案,是因为雍都是孤城,他们就算击败了我们某一个方向上的军队,并不伤我大明军队在这里的元气,反而是他要付出偌大的代价。所以他要么不打,要打,肯定就是直奔我的中军和后勤大营而来,只有摧毁了这两个地方,才能称得上获取了胜利,才能逼迫我们退兵。甘将军,要是没有了后勤大营,你苍狼营本身的粮草辎重能坚持多少天?”

“不过十天。”

“那就是了,那你还会在这里呆着吗?当然就要撤军了。”陈志华道。